close

  有人覺得《鬼作伴》的故事殘忍?No,no~現實社會
告訴
大家,厲害的人大有人在,人類永遠都知道怎麼用
更殘虐的方式折磨人類,尤其是身為父母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2/today-t1.htm


  繼把十個月大的親生女兒丟進沸水鍋裡煮之後,這女嬰
頭七都還沒到,又出現了活活把兩歲孩子打死的父親,這
事件跟《鬼作伴》真的很像,因為一樣有個沒事的兒子、
明明在家卻未曾阻止的母親,然後孩子一樣哭喊媽媽,直
至死不瞑目。

 


  感覺真像在比誰的手段狠,一則接一則的新聞,孩子
最無辜,在尚未品嘗生命的燦爛或是愉快前,就先被
絕望與痛楚淹沒了。

 

  如果不想生就不要生,生來折磨孩子,這也太病態了。
而且這些人只敢打手無縛雞之力的人,前一個殺的還是連話
都不會說的嬰孩,只敢凌虐最弱小的人,這樣就覺得自己
很威嗎?


  此時此刻,我就希望我們是以眼還眼的法律,這兩位
父親會被判死刑嗎?還是基於人道精神,他們罪不致死?

 


  如果是這樣,那就是十個月跟兩歲大的女嬰最罪
該萬死了,因為她們都死得蠻慘的。


  別跟我談人道,談之前,先去問問死不瞑目的孩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笭菁/LIN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