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答應!我要出去!我要離開這裡!」
我的嘴自動說話了。

 



  『妳不能隨意取走人的靈魂,這樣
吧……我讓妳經過正常的交易取得;只要
有人來向妳許願,妳必須完成對方的願望,
完成後便可取走對方的靈魂。』


 


  「好!什麼條件我都答應!我要離開!我
死都要離開!」

 




  然後經過漫長的日子,我讓傳說漫延開來,
我看著一個一個來這裡祈求的人們,有學生祈禱
能拿到獎學金、有人祈禱女朋友肚子的孩子
能流掉、有老師祈禱婚外情不要被發現、也有
女老師希望能隱藏自己跟女朋友的戀情。



 


  懂得帶來頭髮、照片與生辰八字的人少之
又少,但是有一個人成功了,傳說便會流傳開來,
必備的條件自然也會口耳相傳;校園傳說之所以
會如此之多,如此持久,就是有成功的例子,
以及完成願望的我。



 


  一年一年的過去,有時一年我可以取得
十個人的靈魂,有時好幾年才能取得一個,但是
我不在乎,我只希望可以脫離這個詛咒,我要
離開這裡,即使犧牲九十九條人命我都無所謂!

 



  終於,那個胖子來了,他希望能變瘦,以期
有美好的戀情!他是第九十八個,貪心的許了
兩個願望,但是我即將離開,不在乎慷慨一點,
多送他一個變帥的妖法。


 


  再兩天,有個男孩來了,他帶齊了栗子色
的卷髮、照片,還有生辰八字。

 


  「我好喜歡小美,希望她能愛上我,讓我們
永遠在一起。」男孩說著,按照最黑暗的傳說,
把頭髮燒掉、照片燒掉、還有寫有生辰八字的
紙條也燒掉。

 


  火舌吞噬著一切,我看著那照片越燒越望,
看著我自己的照片被燃燒殆盡!

 



  那是我的照片!所以被詛咒的人是我!而我,
正是第九十九個靈魂!

 


  這是什麼!我為什麼會看著這一切,這
不是我、我不是那個被活埋的女人,我也不要
當人柱!

 


  妳的遭遇很可憐,但是不能夠因此犧牲
無辜的我們啊!

 


  「第九十九個!我簽定的契約完成了!」我
還在高聲喊叫著。「請取走這九十九條靈魂,
還我自由!」

 


  不是!我還沒死!我才不要被取走,我
才不要!

 










  「小美──!」





 


  我突的從人柱裡的死屍軀體裡被拉走,即使
我是靈體,還是有種精神錯亂的感覺!我被人
攙住,神智不清的看向來人,卻因此在一瞬間
清醒!


 


  「學長?!」我尖叫出聲,學長怎麼會
在這裡!

 



  「我讓靈魂出了竅!」學長邊說,邊在我
額心打了個印,再在我手掌心各打結印。

 


  我焦急的往下看,我果然看到我跟學長
雙雙倒在地上,學長的手腕全是鮮血,而血泊裡
擱著我之前在于馨家偷拿的美工刀──學長竟以
割腕來讓靈魂出竅?!


 


  我們兩具半死人的身體四週全是正宇哥設
的水結界,他跟小珮姊很凝重的守在我倆的
軀體身邊,因為那些因許願而死的死靈,正
企圖攻擊我的身體。


 


  是啊,只要我身體不在了,我就沒有回去的
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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